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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市出台新规“民告官”有捷径

哈尔滨市出台新规“民告官”有捷径

  今后,如果哈尔滨市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市相关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,可以省去以往四处奔波劳顿“告官”之苦,而直接将“告官”材料——行政复议申请送到一个专门的机构,即位于市政府信访接待大厅的哈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。只要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,该办公室会把复议申请直接转给有关行政复议机关进行处理。   据介绍,哈市有各类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100多个,形形色色的行政案件经常让百姓一头雾水。为了方便群众,7月1日,哈市政府正式颁布并施行《哈尔滨市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办法》。以后,群众无论对本市哪个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,都可以交到哈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,由他们集中接收并转送相关行政复议机关,同时监督其受理情况。   《办法》明确了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包括:(一)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;(二)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或者市、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;(三)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或者市、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接管理的法律、法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;(四)其他属于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管辖的案件。   《办法》规定,对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转送的明确要求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,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进行立案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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